江西新余,早上7:38分许,郭某驾驶二轮电动车闯红灯过路口时,在避过一辆电动车后,一头撞上一辆正常左转的小轿车,郭某在事故中受伤,两车受损。经调查,郭某闯红灯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,轿车正常行驶无责任。
下面这个案例,情形与上述案例相似,但结果更严重。
山东日照。早6:00时许,刘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在一路口闯红灯通行时,与一辆绿灯正常通行的轿车相撞。刘某因闯红灯、未按规定车道行驶,负事故全部责任。同时,因未佩戴安全头盔,刘某头受重创,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。
“一盔一带”倡议书
交通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,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,为努力打造安全、和谐道路交通安全秩序,巩固提升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成果,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,在此,晋宁公安特向大家提出如下倡议:
一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
骑电动自行车外出时,要做到“戴头盔、靠右行、载一人、不闯灯”。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,驾驶员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,系好固定卡

扣。
二、规范使用安全带
驾驶汽车时系好安全带,儿童乘车时不要抱着孩子坐车;要给孩子合适的乘车位置,建议尽量给孩子选择左后位置乘坐,建议使用安全座椅。
三、倡导文明礼让
不管是步行、骑行或者驾驶机动车,我们都应该各行其道,这样才能保障道路通畅,避免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发生。横穿马路时,请做到”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。
四、遵守交通法规
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,知法守法,遵守交通规则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避免交通意外伤害。
五、杜绝危险出行
杜绝危险驾驶,严禁酒后、逆向行驶、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。小朋友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,也不要在车辆周围逗留哦!


原标题:《一盔一带 | 伤者、死者,全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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